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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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2]1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工作原则。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不少于9人的奇数组成。其中导师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应不低于2/3比例。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委培、档案不在学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三、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和标准为:(见下表)
四、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时完成报到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五、评选标准
(一)新生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享受同一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两个等级,根据入学情况与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原则上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等入学情况来确定获奖学生推荐等级及名单。相同入学情况下,以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等级确定。
(二)二年级
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习成绩(占80%)和科研成果(占20%),如得分相同,则思想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有不及格科目者,直接获得四等学业奖学金。
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习成绩(占50%)和科研成果(占50%),如得分相同,则思想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有不及格科目者,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三年级
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习成绩(占20%)、科研成果计分(占80%),如得分相同,则思想品德、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硕博连读研究生,对应硕士和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审。
注:学习成绩是指“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以研究生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科研成果计分参照“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细则”(见学院网站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成果获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过程中,如被查证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受奖前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受奖后将收回奖金和证书,并取消今后在校期间评奖资格。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18日前完成)
一年级无需申请。
二年级、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送交至求是楼南209办公室。
二年级、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无需填写申请,直接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交给班长收齐后,送交至求是楼南209办公室。
(二)学院初评(9月28日前完成)
学院在资格审查、成绩统计、成果核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比例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各年级先进个人和学业奖学金推荐人数,都不得突破学校规定的比例上限。博士研究生的初评结果,需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列。
(三)学校审定(10月14日前完成)
学校召开评审领导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先进个人、学业奖学金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咨询及投诉方式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组提请裁决。
咨询及投诉电话:0554-6601691 13866646453
咨询及投诉邮箱:tmyjs@aust.edu.cn
附件:2022年研究生学年总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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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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